2019年2月11日,新春伊始,我院分管副检察长杨萍到驻所检察室检查工作,并对高检院、省市院部署开展的“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作指导。

杨萍强调,新的一年,驻所检察责任重大,工作中要认真履行驻所检察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做到认真、细致、规范。同时,杨萍对2019年驻所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驻所检察部门要加强监管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与看守所密切配合,切实维护与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二是要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在押人员管控工作,着手抓好年老、体弱、病残等重点在押人员的相关工作,把安全稳定、实现“零事故”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构建定期排查机制,查隐患,保安全。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最高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为标准,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朱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