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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雍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革命文物旧貌换新颜
        时间:2022-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前坟墓上下、周围杂草丛生,无其他纪念设施,无人管理,未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做出标志说明。如今,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有关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地方政府管理保护职责,在坟墓前立碑,清理了杂草,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面貌焕然一新,作为徐进的子孙,我们非常感谢检察机关!5月24日,徐进的后人激动地对回访检察官说道。
         

        革命先驱徐进(1904~1935年):原名北海,字永和,别名徐注若,汉族,纳雍县沙包乡下木空村人。早年就读于沙包小学和大定(今大方)中学。1921年,得友人和师长资助,考入贵阳法政学校。1928年以优异成绩考入上海法学院,寄宿兴西里,参与中共上海党组织领导的各种活动。1929年被吸收为中共党员,先后担任中共上海沪西区支部书记、法南区委书记。1932年肄业于上海法学院,后便以革命为职业,投入火热的抗日运动。“12.8”事变后,被捕入狱,多次遭受严刑拷打,徐进守口如瓶。徐进在一次审讯中,被打成脑震荡,致成终身残废。1933年元月,经中共组织营救出狱,随临时中央转入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随中国工农红军长征。1935 年到达贵州,因旧病复发,组织安排回沙包寓居休养。1935 年病逝,葬于故土(纳雍县沙包乡街上村纳大公路后500米大梁子)。 

        2010年6月,徐进墓被纳雍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经省专家研究筛选,徐进墓进入贵州省第一批革命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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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进墓整改前

        纳雍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徐进墓因年代久远,坟墓上下、周围杂草丛生,现场仅有一所荒草坟茔,无其他纪念设施,无人管理,未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做出标志说明,也未制定规划、修缮、安全、利用、保护设施、环境整治等具体保护措施,损害了其作为红色遗迹的文物价值和历史价值,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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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建议书截图

        2022年3月24日,纳雍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好革命文物保护管理的职责。检察建议发出后,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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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进墓整改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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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进墓整改后(二)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革命文物记载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前进的伟大历程,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革命文物保护和管理,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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