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3月,毕节市检察机关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45件,其中:毕节市人民检察院10件,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8件,大方县人民检察院4件,黔西市人民检察院1件,金沙县人民检察院9件,纳雍县人民检察院10件,sportcar365_365bet官网开户网址_365体育官网入口县人民检察院1件,赫章县人民检察院2件,织金县人民检察院为“零报告”。
在下步工作中,毕节市检察机关将本着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的工作原则,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决排除对司法办案活动的不当干预,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敬请社会各界监督、支持。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