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打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大兴勤俭节约之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未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从严控制支出规模,从2018年起,“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实行按季度报送财政部门。现将一、二季度运行情况报送如下:
一、同期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市级两级检察院2017年第一、二季度“三公”经费共计支出455.64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共计228.7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447.01万元,2018年第一、二季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2.28万元,除车辆购置费外,两级检察院执行数同比减少74.61万元,下降32.88%。完成预算数的34.06%。
二、“三公”经费执行超支情况:除毕节市院、黔西县院执行数较上年上升外,其他院“三公”经费都下降,主要情况如下:
(一)毕节市院(主要分析二季度费用情况):1、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第一季度车辆运行维护费共计6.51万元,2018年第一度车辆运行维护费共计18.84万元。
其中,油料费2017年二季度为1.72万元,2018年二季度为11.06万元(8万元为购买的库存油料),除购买的库存油料,油料支出同比上升1.34万元,上升率为77.79%,主要是出差办案人数多,车辆老化等,导致油料支出费增加;车辆维修费2017年二季度为0.77万元,2018年二季度为5.58万元,维修费支出同比上升4.81万元,上升率为624.67%;车辆保险费2017年二季度为1.31万元,2018年二季度为1.13万元,保险费支出同比下降0.18万元,下降率为13.74%;过路及洗车费2017年二季度为0.95万元,2018年二季度为0.86万元,过路及洗车费支出同比下降0.09万元,下降率为9.47%;车辆其他费用2017年二季度为1.06万元,2018年二季度为0.17万元,车辆其他费用支出同比下降0.89万元,下降率为83.96%。
2、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2017年二季度为1.06万元,2018年二季度为1.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上升0.17万元,上升率为16.03%。
(二)黔西县院:该院2017年第一、二季度三公经费合计为4.89万元,本年度第一、二季度三公经费合计为11.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60万元,其增长原因是2018年5月23日,我院购买了5万元的燃油,同年2月我院支付了7辆警车(贵FB215警,贵FB213警,贵FB214警,贵FB206警,贵FB207警,贵FB201警,贵FB196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其支付金额为1.78万元,其故我院本年度第一、二季度三公经经费比上一年度第一、二季度三公经费多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