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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利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积极推进大数据应用工作
        时间:2017-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金沙县检察院依托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用信息化、智能化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利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最新成果,实现侦查监督手段和方式现代化,以现代化提升工作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使侦查监督工作开展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该平台上线以来,我院侦查监督科向公安机关纠正违法案件16起,公安机关现已整改14起。对比以往轻微违法情形,检察机关通常以口头纠正为主,但该平台使用后,对于侦查机关的轻微违法,检察机关统一向公安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公安机关收到文书后,要在十日内向检察机关发送《监督整改反馈文书》;对于严重的违法情形,检察机关要核查梳理确定是否启动侦查活动监督程序,并决定是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通过该平台的应用,使我院监督能力、监督水平以及监督效率和监督质量都得到了全面的提升。

          针对侦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节点,该平台还实现了同步监督。让侦查活动监督与审查逮捕工作得到了有机结合,干警在办理审查逮捕工作的同时,就能在平台上监督侦查机关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了侦查监督人少案多的核心矛盾。再次,该平台内有大量的法律规定和海量数据,为干警提供了准确的参考,保证了纠正违法行为的准确率,使公安机关执法不严格、办案不规范的现象逐渐减少,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侦查监督平台实现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落实检察监督意见的内在动力,实现了公安机关对监督意见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整改、积极配合的转变,使检察机关监督的规范化和刚性化得到了明显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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