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诉该县农业农村局不依法履行定点屠宰场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定点屠宰场监管、肉品检验检疫、综合治理
【要旨】
肉食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能够有效保证肉品质量,但从当前的情况看,全州定点屠宰场仍存在屠宰场卫生情况差、检疫检验不规范、监管乏力等情况,严重影响了肉品生产质量,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已刻不容缓。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并针对突出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点带面促进问题解决,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在非洲猪瘟疫情期间,台江县唯一生猪定点屠宰场存在操作间环境卫生差、屠宰技术人员未持有合格健康证明上岗、未按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未按规定开展肉品检验检疫、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违法情形,台江县农业农村局对上述违法情形未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9年8月1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台江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台江县定点屠宰场屠宰活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未进行整改亦未回复。
【诉讼和执行】
2019年12月28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远县人民法院(此类案件由该法院集中管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台江县农业农村局对台江县定点屠宰场怠于履职的行为违法及判令台江县农业农村局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屠宰管理条列及检疫规程等相关规定,规范台江县定点屠宰场屠宰活动,保障牲畜屠宰环节肉品安全。2020年1月19日,镇远县法院采取巡回法庭方式到台江县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检察机关采用多媒体示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30余人参加庭审,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台江县农业农村局当庭表示服判,并积极主动进行整改。
随后,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结合走访调查发现全州定点屠宰场监督管理不规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决定在全州开展定点屠宰场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共发现屠宰技术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屠宰记录档案管理不规范、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程序不规范等普遍性问题18个,遂向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发出了加强定点屠宰场监管集中整治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引起了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班长的整改专班,对台江县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驻场官方兽医进行了集体约谈;部署在全州开展定点屠宰场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检查20次,督促屠宰技术人员全部办理有效健康证明,按要求派驻了75名官方兽医;并统一制定《畜禽入场登记台账》等8本台账发放给各定点屠宰场;印制《给养殖场(户)的一封信》、《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等宣传手册资料3000余份发放给屠宰场、养殖场等;采用“互联网+”监管新方法,采购监控设备18套,对全州各定点屠宰场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实行全天候360度无死角适时监管。通过检察机关回访,相关问题已经整改,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典型意义】
(一)关注民生、回应关切,保护人民群众餐桌安全。非洲猪瘟疫情期间,定点屠宰场管理运行不规范、肉品检验检疫形式化等问题,事关人民群众餐桌安全。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回应民生关注和期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台江县农业农村局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屠宰管理条列及检疫规程等相关规定,规范台江县定点屠宰场屠宰活动,保障牲畜屠宰环节肉品安全。
(二)领导带头、创新示证,增强庭审透明度公信力。在台江县农业农村局没有回复也没有整改,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仍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省州县三级检察院同步把关,台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逐一示证,层次清晰,全面客观反映了被告怠于履职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增强了庭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加强宣传、以案释法,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庭审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30余人参加庭审,以案释法,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作用,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办案效果。提升了公益诉讼的影响力。
(四)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推动全州系统整治整改。全州两级院上下联动,启动了定点屠宰场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并向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发出了加强定点屠宰场监管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完善了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州定点屠宰场监管系统整改,有效整治了全州点屠宰场管理不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