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12月31日,凤冈检察院召开2021年元旦春节廉政提醒谈话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问责典型案例以及省纪委监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通报,对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应急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检察机关自身安全保卫、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毫不松懈的做好疫情防控,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二是要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涉检信访相关工作,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众;三是要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要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自觉抵御各种风险和诱惑。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和赌博酗酒;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等行为。
会议强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院党组各分管领导、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抓好分管和所负责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全面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要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合理消费、节约用餐,按量取食,养成科学良好的饮食健康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