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全面落到实处,响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1月17日,由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某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站在公诉席上的公诉人是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挺,而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韦大志,“两长”同庭审理这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的案件。
庭审前,杨挺检察长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制作了出庭预案,充分做好了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作为公诉人的杨挺检察长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简练而不失庄重的宣读了起诉书,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且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人民法院对该案当庭作了宣判,且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庭审全程耗时短,最大程度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杨挺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方面体现了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深入贯彻落实,同时也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落实的道路上作出了表率作用,体现了该院在践行推进高效司法、优化资源配置进程中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