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有关科技强检精神,关岭县人民检察从建立技术性证据协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制度、探索聘用专家成立专家人才库三个方面强化技术性证据收集和审查意识,以技术性证据收集和审查为突破口,提升法律监督效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建立技术性证据管理制度,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技术性证据收集和审查工作。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多次研讨技术性证据收集和审查工作,多次邀请省、市院技术处领导、专家到我院调研指导。常务副检察长多次牵头组织业务部门同技术部门专题研讨技术性证据收集和审查工作的难点,探讨创新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的方法。
二是强化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联系。一方面收集各业务部门在证据收集和审查上的难点,针对民行部门技术性证据取证难的问题,制定购买无人机航拍的解决方案,上报院党组购买无人机进行取证;另一方面对刑检部门技术性证据审查难题,共同抽调4名干警成立工作组开展技术性证据案件审查统计工作,对2015至2017年三年以来涉及的技术性证据鉴定的案件数量和类别进行统计,共梳理出技术性证据鉴定报告技术性证据570余件,涉及审查类别包含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毒品成分及含量鉴定等21个项目。
三是建立制定技术性证据管理制度,针对技术性证据收集、审查和时间做了详细规定。针对各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和办案周期的客观情况制定不同的标准,特别是对技术性证据审查时间做出了详细规定,对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侦监部门采取除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进行及时审查外其余案件周期抽样审查,对执检、控告申诉等技术性证据较少的部门做到重要案件全覆盖,对部分类型案件如保外就医等案件进行实时审查;对案件数量大、案件类型广、办案期限长的公诉部门力求做到技术性证据全面审查。
二、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培养综合性人才
一是根据检察机关工作范围和我院干警人员编制情况,制定落实关岭县人民检察院岗位练兵方案。在院内多个部门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岗位轮转,让干警能够在院内公诉、侦监、控告申诉等部门进行岗位轮转,今年以来共轮转干警9人次。既让干警在各个部门做到科学调换,提升了各部门的工作力量;又培养干警的工作能力,提高了干警的热情和综合素质。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探索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为解决侦监部门受案高峰时人员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我院根据受案情况,发现公诉侦监办案信息一致性高,受案高峰不一致的特点,因此试点将侦监公诉办案部门合并,采取侦监公诉案件办理同一性规则,试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提升办案效率、缓解办案压力。同时各办案单元设有专人负责联系专家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一方面确保案件侦监阶段和公诉阶段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效率,另一方面提升了干警的证据审查意识和水平。
三是加强综合技能培训,培养综合人才。在技术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在业务部门开展技术培训,提升综合素质。一是技术科干警积极参加省市院的各项业务培训,积极学习各个业务子系统的办案流程;二是邀请民行部门的检察干警一同到贵阳大疆无人机中心进行无人机放飞、照相、拍摄培训,提升业务部门运用科技手段侦查的能力;三是邀请刑检干警一起到贵阳中一鉴定中心同专家交流,提升对技术性证据的理解,提高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能力,强化法律监督效果。
三、建设鉴定专家人才库,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院领导积极走访周边各县区,寻找具有多年鉴定经验的老专家,同镇宁县的法医鉴定专家,关岭县价格鉴定专家,紫云县司法会计鉴定专家三名长期工作在鉴定一线的专家签署了技术性证据审查顾问聘用合同,为我们的检察官提供专业性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为我们办案提供专家意见
二是积极联系司法鉴定中心,依托专业机构,拓展我院的技术性证据审查范围。18年10月中旬,同贵州省中一鉴定中心签订技术性证据审查合同,聘用贵州中一鉴定中心作为我院的技术顾问单位。使我院技术性证据审查覆盖范围大幅扩展、审查效率大幅提高、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目前我院从17年年初仅能为3项技术性证据提供专业审查意见扩展到现在的18个项目,覆盖我院百分之95以上的案件,为检察官办案提供专业性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
我院17年邀请各类专家审查技术性证据60余份,18年邀请各类专家审查技术性证据130余份,今年我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时,发现原鉴定书中鉴定条款与鉴定结论不符,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进行重新鉴定,避免了因鉴定书鉴定结论错误导致案件证据不足的情况发生。18年同民行部门共同放飞无人机20余次,为各类案件收集视频、照片信息达80余个G,为我院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保监督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通过技术和业务的联系,强化技术性证据收集和审查,提升技术部门对办案工作的全方位支持,提高了技术性证据的可靠性和公正性,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维护法律公平、提升法治公信力提供了技术支撑。
技术性证据管理制度的建立,为我院办案人员收集证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指导,提升了法律监督效果、提高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至发稿之日,我院没有出现任何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上感受到公平正义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