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9日,麻江县检察院受邀并派员参加在县司法局举行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1年1月29日,麻江县自然资源局对麻江县杏山镇杏山村文某某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做出限期拆除在耕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恢复耕地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因文某某对该行政处罚不服,于2021年2月1日向麻江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麻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于2021年2月3日决定受理,认为该案有听证的必要,遂决定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会,并邀请麻江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由于申请人文某某文化偏低,诉讼能力较弱,基本不能进行正常的举证和质证,为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参加听证的检察官当场向行政复议听证主持人提出口头建议,在征求文某某意见并作详细说明后,其及时联系和委托了代理人到场参加听证,确保该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得以顺利进行。
据悉,这是麻江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加强与行政司法部门沟通联系,实现行政检察与创新社会治理有机融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跟进文某某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情况,对可能存在的“潜在之诉”适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