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远县检察院督促三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被告当事人开展补植复绿工作,在指定的地点补种树苗。
据悉,三起案件均是镇远县检察院于2020年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但判决时已错过种植最佳时间,因而在近期开展补种工作。为督促及时履行判决,镇远县检察院积极联系县法院及县林业局,提醒当事人提前清理好补种地点及树苗购买工作,并派员到现场查看种植进展情况,此次共补种马尾松树苗7000余株。

镇远县检察院秉持生态修复办案理念,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案件补植复绿工作,践行“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督促落实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实效,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