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百姓群众。”这是遵义市检察院检辅人员郑洪的人生信念。
2011年,郑洪调入务川自治县检察院,先后在院办公室、公诉科工作。由于不是科班出身,他就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向同事们讨教,当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在工作中,无论是同事请求帮助还是当事人来访,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他总是力所能及地伸出援手。由于他服务群众的热情和优秀的办案能力,2015年,郑洪调入遵义市检察院工作。
作为一名党员检察干警,郑洪在每一起案件、每一件小事中都践行初心和使命。一次,他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因致伤原因存在疑点,郑洪最终作出了存疑不诉的决定,他深知这样一个决定会遭受被害人的质疑甚至是控告、谩骂,他更深知作为一名检察人员,必须坚守法律底线。为了便于被害人联系到他,他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被害人,并多次与被害人沟通,引导和帮助其理解法律的规定,向其说明救济的途径,帮助其联系确定其他途径所需的材料,最终获得了被害人的理解和认可。
郑洪说,服务群众和检察事业虽然辛苦,但是值得。因为这一切的努力,是维护法纪、履行检察干警职责的要求,更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