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吴小波等人敲诈勒索案件中,发现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原工作人员毛远庆等五人私分扒窃人员款项并收受扒窃人员财物,涉嫌职务犯罪,向遵义市红花岗区监察委及时移送了职务犯罪线索。
经遵义市红花岗区监察委于2018年5月18日立案侦查,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于9月10日提起公诉,12月10日,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案涉案人员毛远庆、杨昆、吴小波、王明凤、潘霞五人犯徇私枉法罪,分别被判处二到四年有期徒刑。
(供稿人:文显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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