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卯足劲,努力干,新年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月,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立足检察职能,共办理了民事申请抗诉案件2件,督促履职案件21件。办理的2件民事申请抗诉案件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和排除妨碍纠纷,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已向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或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在办理的21件督促履职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要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法院进行走访,了解到有五起农民工到区人社局申诉案件,区人社局尚未处理,上述案件涉及农民工253人,涉及欠薪总额478余万元。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月5日向区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该局尽快妥善处理。区人社局于2018年2月1日回复,有三件已经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件涉嫌拖欠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一件已协商支付。 新年新气象,新的一年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争取在工作上有更大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