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检察院派驻值班律师的相关规定,7月19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法律援助中心驻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举行授牌仪式。遵义市红花岗区政法委副书记张羽政,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光军、遵义市红花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燕共同为工作站授牌。

根据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遵义市红花岗区司法局共同会签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区司法局将每周安排值班律师在工作站现场值班,每日值班律师人数不少于1人,为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是拓宽便民服务渠道、疏导社会矛盾,节约诉讼成本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随着“红花岗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工作站”的成立,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协调配合能力,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供稿人:闫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