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中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自2019年6月18日起,对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共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时间
2019年6月18日—7月18日。
三、巡察内容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实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等内容,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对象以下情况:
(一)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是否违反廉洁纪律,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三)是否违反组织纪律,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市检察院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邮政信箱、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 举报电话:18985207590、0851-28432266(传真)(工作时间09:00—17:00);
(二)专门邮政信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转遵义市检察院第二巡察组)收,邮编:563000;
(三)电子信箱:zyjcy2@126.com。
根据巡察职责,中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