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市检察院第二巡察组近日进驻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工作。6月18日下午,市检察院第二巡察组巡察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巡察组组长梁红作了动员讲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炳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市检察院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红花岗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小军同志及红花岗区检察院全体干警、部分退休干警参加了会议。

梁红组长强调,开展本轮政治巡察是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需要,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红花岗区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支持市院巡察组工作。
任炳强检察长要求,全院上下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本轮政治巡察为期一个月,巡察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信访接待地点:红花岗区检察院主楼三楼,电话:18985207590,电子邮箱:zyjcy2@126.com,邮寄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转遵义市检察院第二巡察组收),或投入设在红花岗区检察院的意见箱内。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4:30-17:00。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检察院巡察组主要受理红花岗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红花岗区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